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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预约办理婚姻

时间:2020-02-19 18:00:31 来源: 作者: []
怀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预约办理婚姻登记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我县在疫情防控期间预约办理婚姻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先预约后登记,不带亲友团,减少人群扎堆,避免交叉感染。 自2020年2月19日起至上级宣布解除疫情时止,县婚姻登记处不办理现场取号登记,实行全预约限量办理登记手续,每天登记量为30对,分别是上午、下午各15对。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等业务的当事人,需提前3至30天登录“广东民政”、“肇庆民政”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网https://www.gdhy.gov.cn/、或“粤省事”平台预约,待预约成功后再按预约好的日期和时间段前往县婚姻登记处办证,不要携带亲友团,尽可能减少婚姻登记人流量。预约当事人要先预录预审,提前了解办证要求和流程,确保携带齐全相关证件材料。如个人情况允许,建议在上级宣布解除疫情后再办理婚姻登记。请准新人们要避开2月20日等日子,不要扎堆办证,尽量降低病毒感染风险。只要双方感情牢固,每一个属于您们自己的日子都是温馨浪漫、值得铭记的美好时光。

  二、做好健康自查,提前报告情况,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公共安全。如果当事人曾到疫情发生地、曾与来自疫情发生地的亲属朋友接触、本人亲属及接触过的朋友中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导致存在感染风险的,要提前向婚姻登记机关如实报告情况,建议居家观察14天无异常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隐瞒事实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如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请先到医院确诊无感染并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后再进行婚姻登记。根据粤防疫指办通〔2020〕1号规定,为了公共安全,请佩戴口罩进入婚姻登记机关,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根据工作指引文明办证。届时,县婚姻登记处将设立测温区,当事人要规范佩戴口罩,凭本人预约信息及身份证明,在接受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并自行洗手消毒后,方可进行婚姻登记大厅;如发现当事人近期曾到湖北地区或体温检测结果异常、咳嗽等特殊情况,当事人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观察、报告及送诊等工作;拒不配合的,将提交相关部门采取疫情防控紧急措施。

  重大疫情面前,生命和健康安全第一。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758-5520600。

  怀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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